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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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团体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反腐斗争,这关系到党的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的文章11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1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根据工委、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总结如下:

  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致富一方作为自我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持续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状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我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本人住房是九九年拆旧建新自建房,居住至今。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妻子在教育战线工作,我们能经常交换意见,互相督促,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能抓好落实,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工作管理方面,先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用心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工委、办事处一班人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用心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持续共产党员本色。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必须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所联系中心、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第2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区纪委:

  根据**纪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政府办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并要求党组织书记一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各分管负总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牵头股室和协办股室。三是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办各股室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2.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二、脱贫攻坚落实方面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帮扶干部业务不熟,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系统安排,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被动应付较多,自身深入村组较少。

  2.精准落实不到位。有的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次数不够,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问问情况,既没有落实帮扶举措,更没有跟踪帮扶问效,在具体帮扶过程中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做得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挂联领导要把挂联村的扶贫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简简单单去几次,而是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带动村上形成浓厚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带头落实上级部署,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推动具体工作。帮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实实把这次工作做实、做细,要把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吃透,还要积极帮助贫困对象协调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争取信贷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第一书记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协助村两委做好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2.进一步落实脱贫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帮扶主体,无论是挂联领导还是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都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懂得运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实地调研,把政策与贫困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对接,在帮扶过程中注重综合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叠加,为贫困户带来最大的受益。

  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第3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分局支部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年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分局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性。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分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分管领导与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并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股室负责人,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党支部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是抓整改。以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分局职工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纪检委员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 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分局现有公车皮卡1辆,养护车2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分局院内,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对超标使用办公房现象通过整改落实后,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五是抓惩处。支部为纪检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委员查办案件,支持纪委员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有力的打击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养护工作任务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股室站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并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为分局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分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股室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纪委、*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分局党的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第4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期分公司组织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体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发挥表率作用,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全体各级领导干部行为修养的底线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扎实工作。通过近期的学习,我领悟良多,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守纪律讲规矩”这六字言简意赅的指出了新时期新阶段下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的方向与目标,是广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

  一、“守纪律”是基本准则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只有严明纪律,我们党才能团结一致,战胜各种困难,推进事业的发展,赢得民族的振兴。如果党的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统统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基层建设人员我们必须强化纪律意识,让自己的言行紧紧地装在纪律的套子里,只有这样才不会走错路,走弯路、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建设任务。

  二、“讲规矩”是基础要求:讲规矩,就是要熟知规矩,守住规矩。新时代的规矩,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懂规矩,懂党的规矩,懂政治的规矩,懂党纪国法,规章制度道德规范,标准礼仪等规矩。要清楚的知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样做,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更是新时代的规矩,新的要求。对照新的要求,深入查找了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形成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为扎实开展好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本整改措施。

  一、可取之处和今后应该保持、发扬的方面

  1、一直以来,我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学习,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个人的廉政建设,并能始终把它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参加了布置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的相关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在思想上筑起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能经受市场经济的考验。

  2、在工作作风方面。始终恪守工作之责,明确自己的职责,摆正自己位置,尽己所能,积极协助领导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做好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

  3、在廉洁自律方面。本人自觉遵守《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国家、部局、公司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在工作中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生活中安于清贫,不贪图享受,能够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检查,使自己的言行始终与党的要求相符。

  二、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学习观念。最重要的是强化理论观念。要通过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南。(2)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理论知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在不断学习的同时,提高自己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扎实学习。摒弃学习走过程、应付的态度,吸取理论知识的精髓,为完成党赋予的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取基层工作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学习方法。把基层工作对象的愿望作为工作目标努力掌握决策分析的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自己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交付分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精神不够深入,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务实观念,坚持从我做起,从当前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转变对一些事情不敢抓、不敢管、不愿管的思想,杜绝“绕着问题走,避开矛盾走”的想法,要用敢于担当、积极负责的态度来解决和处理工作中的问题。(2)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摆样子,讲究方法、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对待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做好每一件事情,要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3、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平时总是认为自己一直受党的教育,思想上不会出现大的问题,放松了在世界观的改造,在一些工作的组织协调上,只是设法及时完成,但就工作如何体现富于创造性,缺乏深刻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整改措施:(1)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为民服务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2)认真研究自己分管的本职工作,严格规划每项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分阶段性实施,坚决杜绝走一步、说一步糊里糊涂干工作现象。

第5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第6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

  (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

  (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第7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书记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

  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

  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

  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

  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

  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第8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问题及建议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中央及上级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没有静下心来学习领会,对履行“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和辩证关系理解的不够透彻,对“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没有清醒和正确的认识,错误的认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上边的事,在基层没有“抓手”,没有具体工作可做,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客观存在上边紧,下边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2、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由于个别基层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直接导致个别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不想担责、不愿担责、害怕担责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时,“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他们看来,经营工作是硬指标、硬任务,抓的着、看得见,不抓紧抓实不行,因此他们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抓生产经营上;而党风廉政建设是虚指标、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可以缓一缓,放一放,因此他们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做为次要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满足于转发或套改下发文件,或在开会时强调、或签订责任书等,满足于下属的党员干部没有出大事等,直接导致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工作中的虚位、缺位情况。

  3、落实“两个责任”方法简单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模式仍然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分解责任、年终检查考核”等老的套路,落实措施与方法较为单一,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本级工作计划是否有成效地完成,则缺乏过程控制;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尽管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每年末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但大多仅停留在形式上,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在责任制的日常督导上,有些党组织一年也开不了几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基层的党风廉政工作除了上传下达外,缺乏日常的分析、督导和检查,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漠。

  4、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由于基层企业单位较小,人数不多,难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普遍存在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的情况。而目前基层企业的监督方式大多也局限于成立有纪委组织,每年组织员工在职代会上听取领导干部的工作述职并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等,监督机构的职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纪委的主要职责大多停留在转发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或在开会时对上级要求进行强调、或组织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等。

  5、党建工作投入力量不足的问题。由于基层企业单位较小,虽然建立着党委、纪委机构,但多数没有设立专门的党群机构并配置专职党群干部。由于基层生产经营任务繁重,占用了兼职党群干部的大部分精力(不少干部整日为完成经营任务加班加点),导致他们投入党务工作的精力严重不足。一是上级对兼职党群干部的培训较少,加之他们日常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多,导致兼职党群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履职作用的发挥;二是研究党务工作的时间较少,甚至发生个别党群干部应付党群工作的情况。

  二、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几点建议

  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企业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广泛深入地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义重要性,要把“两个责任”的宣传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要使基层企业党组织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担子,打破那种纪委一个声音喊破嗓子,其它部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局面。真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针对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责意识教育,要通过加强教育引导、逐级明确责任和责任倒逼等多种形式,促使各级干部负起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3、针对落实“两个责任”方法简单的问题,着力抓好总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进一步界定党委、纪委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增强各级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自查自纠与组织考核、领导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并运用好考评结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党风监督员制度,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五是进一步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通过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分析,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补充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程建设、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数据业务、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制度建设。

  4、针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一是进一步细化党委、纪委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党委纪委书记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要做到“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要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落实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制度,确保“两个责任”在基层得到落实。

  5、针对党建工作投入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党建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党群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党群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基本业务能力。二是妥善处理好经营工作与党群工作的关系,对党群人员,每月要给予其一定时间,确保其更好的履行职责。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群机构设置,适当充实基层党群人员配置,配齐配强党群干部,确保基层党组织机构健全、力量强大。

  结束语

  综上所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必须解决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意识不强、落实方法简单等问题,并通过采取加强宣传教育、细化责任内容、加强组织建设和加大考核力度等多种措施,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企业得到有效落实。

第9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20xx年1月15日,县委对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大洛镇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进行研究讨论,逐项对清单上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现将问题清单的整改责任分解如下: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

  ⒈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委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

  2.压力传导,明细考核。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基层所有的党组织书记都承担主体责任的压力。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3.重点部署,创新载体。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履责痕迹,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畅通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意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

  整改期限:长期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监督力量不足,聚焦主业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遵规守纪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 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积极查办案件。始终把案件查处、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查办案件方针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

  整改期限:长期

  三遵规守纪巡查开展不扎实,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

  1.丰富巡查方式。采取个别谈话、考纪考规、集中座谈、查阅资料、查阅账册、受理来信来访、民主测评、延伸巡查等方式开民巡查。

  ⒉积极拓宽案源。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有关检举、控告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分析、排查;要主动出击,多与相关部门及其他执法执纪机关业务部门沟通,加强横向联系,实行信息共享,从中获取线索;加强对镇所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惠农强农、扶贫、征地拆迁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向老百姓要案件线索。

  整改期限:长期

  四村务管理不规范。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不到位,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辖区各村严格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对村务管理的监管力度,实现村级组织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村级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落实。

第10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第11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根据街道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结果及存在问题,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对整改通知书中所提出的问题结合街道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街道安排,本人根据整改通知书,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坚持聚焦“四风”问题,对照四面镜子,对照“三严三实”标准,结合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大家提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强化务实意识,推进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采取直接到工作现场的方式,加强对各科室和村居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街道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强化示范意识,当好责任表率。在制度落实方面,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街道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抓全面从严治党。在接下来的的工作中我将加大对党务、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程度和范围。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定位,补齐措施,完善党内日常监督体系,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通过全方位、全方面、全覆盖的监督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组织措施,广泛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通过有原则、近距离地接触了解干部,真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创新机制和手段,从日常事、具体事抓起,把对机关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纳入党组织经常性的工作中,做到机关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对发现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教育,有针对性地消化解决,必要的时候通过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避免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让干部“不生病”“少生病”“治愈病”。

  三、强化压力传导,开展廉政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对于街道主要领导干部而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建设,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我时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传导压力、持续用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我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畏艰难,迎难而上,准确把握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对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工作要抓深、抓实、抓细,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敢管、敢抓。强化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讲话精神,采取集体理论学习和到实地、到现场的方式对街道机关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做到有层次性、有针对性,真正发挥预防腐败的作用。

  四、勇于自我革命,着力破除“四风”积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主体责任在于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中,领导干部是关键因素。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从指导工作、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公开政务、监管审批、调查研究等各个具体环节抓起,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用小切口推动大转变,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服务。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对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差距 党风廉洁建设12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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