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九篇

|励志故事

【www.sxqingyun.com--励志故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1

  在班主任工作、还是在教学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品学双差的后进生,那么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一特殊的学生,我想作为老师特别是班主任更要给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用爱激励着他们的自信心,使他在老师的关爱中成长、进步。
  如我班有一位同学,叫黄×,他特别喜欢体育活动,而且还是班上足球队员呢,比赛场上的那种干劲令同学们赞叹不已。但是他在学习上可就令我最头痛的了,经常不交作业,书写可以说是全班最差的一个,总是涂涂改改的,而且给留堂又最会逃走,真的跑得特别快,批评他两句又是眼泪汪汪的。他特别是在作文方面,可以说是一听到要写作文就头痛的那种,每次作文都基本上是二、三行上交给我的,下午你想留他下来,你可要盯紧再盯紧才行,不然的话,一转眼的工夫他就溜走了。面对这样的学生,我曾经想过放弃他,撒手不管,反正考试都是不及格的了,可是我又一想,班里的每一个学生就好像是机器上零件,少了一个都不行,于是我又改变了想法,决定帮他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这过程中我经常找他谈话、向同学了解情况,询问他为什么那么怕留下来,刚开始他没有向我说明原因,经过几次的谈话后,他终于哭着说:“老师,因为我怕写作文,想不出什么好写的,而且回去晚了又怕家长骂。”当我听完他的话以后,我就跟他说:“你的学习不好,难道又不怕你的家长骂吗?如果他看到你的成绩进步了,他还会表扬你、奖励你呢?难道你不想给家长一个惊喜吗?还有我会向你家长说清楚,你晚回家的原因,我想你家长知道以后肯定不会骂你的。还有,你在足球场上的那种干劲,为班级争光的精神,值得同学们学习,如果你在学习上也拿出这样的精神来,老师、同学们会更喜欢你的,难道不想吗?”当时他听了以后又流下了眼泪,对我说:“老师,我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了,听你的话,认真读书,再也不敢逃跑了。”从此以后,他真的做到了,有时还主动找我。平时在他的日记本上或者是在作文本上,凡是句子比较通顺的我都会在句子的旁边注上评语,如:你真棒、你用的词语真生动、你真会观察、你真会想象、有进步、你看你的书写又比上一次好多了,我想你一定还能写出更好的字,试试,再认真点等一些激励性的话语,有时还亲自叫到跟前表扬他,有时候在课上还叫他把写得好的句子读给全班同学听。通过一段时间努力,他的书写、作文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在书写方面,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有涂涂改改的现象了。作文也有所提高,我想他以后会更认真。
  又比如我班还有个学生叫郑某。我刚接这个班时,他上课无精打采,要么搞小动作,要么影响别人学习,提不起一点学习的兴趣;下课追逐打闹,喜欢动手动脚;作业不做,即使做了,也做不完整,书写相当潦草……每天学生都跑来向我告状。于是,我找他谈话,希望他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作业,知错就改,争取进步,争取做一个老师喜欢、同学们喜欢的好孩子。他开始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虽然后来口头勉强上答应了我的要求。但过后他还是一跟以前一个样,没什么变化,此时看到这种情况我都想放弃他,既然不听老师,又何必自己自讨苦吃呢?算了吧,不理他了,多一个少一个不是一个样吗?但后来自己仔细想想,家长把自己的小孩子交给了你,你就要对他负责任,更何况你又身为班主任,想到这里还是要拉他一把,不能因一点困难就退缩,或许他现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没有想过要真正做过老师、同学喜欢的念头吧。在以后的工作、教育中只要他有一点进步时,我就给予及时表扬、激励他,使他处处感到老师在关心他。
  经过一段时间,在他自己的努力下,他各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步,在上课的时候也专心听讲了,纪律上方面也更遵守了,甚至自己也当起了值日生,成绩也有了进步,虽然不是很明显,总比以前有进步了。为此,我对他会心地笑了,在班上我恨恨地表扬了他。同学们也为他的进步高兴地鼓起了掌,他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总之,他们现在是进步了,不管他能坚持多久,只要在他身上给予更多的关爱,我想他会慢慢进步的,通过老师的耐心教育,会慢慢收敛他的不良习气,时时关注他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根治,要让他感觉到老师时刻关心着他,相信他一定会进步!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2

  一、某村民委员会诉郑某某等12人返还原物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郑某某等系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村民。2009年,北京市房山区某村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决定启动整建制搬迁工程。2009年6月22日,经全村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某村整建制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并签署了《某村户代表大会决议》。2010年3月,搬迁工程开始动工,被告郑某某系第一期搬迁村民,按照实施方案,被告郑某某家旧宅将被拆除,并可在规划区内分配新房。2011年10月6日,某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新房分配相关事宜的决议》,依据被告郑某某等12人的申请,某村村民委员会为被告郑某某等12人分配了住房。因对村集体后续搬迁分房政策不满,被告郑某某等12人在搬进依据《关于新房分配相关事宜的决议》应分得的房屋后,将某村村内小区未分配12套住房换锁,并占为己有。2013年12月27日,原告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村民委员会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郑某某等12名被告返还村集体房屋。

  郑某某等12名被告则认为:不同意返还房屋,12名被告确实按《某村整建制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分配到了新房,12名被告是第一期,但后来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在第二期、第三期搬迁过程中存在分房不公的现象。例如一部分人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在搬迁规划区居住,甚至盖平房;一部分人分配新房面积超标;有些人不交个人负担部分费用也可入住;一些人户口早已迁出本村的,在搬迁过程中将户口迁回也可以分房;部分村干部存在违反实施方案的情况,违规建房,多占面积。

  (二)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诉争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村内小区的房屋属某村整建制搬迁工程中未分配住房,其所有权应归属村集体所有,郑某某等12名被告未经法定程序私自占有,实属不当,某村村民委员会要求返还该房屋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12名被告认为原告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拆迁政策过程中有不公正现象以及部分村干部存在违规多占问题,应通过正当渠道予以反映、解决,本院亦将案件审理过程中村民反映的问题,正式函告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政府,促请乡政府予以调查、核实并争取妥善解决。

  法院于2014年12月4日作出判决:被告郑某某等12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村内小区的未分配房屋返还原告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三)典型意义:诚实守法

  本案在于教育、警示新农村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人,保障新农村建设的正常进行。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法律意识淡薄且存有侥幸心理的农村村民,无视、漠视法律、法规、规章及村规民约,妄图以违法行为获取非法或不当利益,且行为往往具有集团性,对新农村建设危害极大。本案以判决的方式,昭示了在新农村建设当中应当遵循的契约精神,打击了新农村建设中违法侵占行为和违约失信行为,破除了新农村建设的障碍,维护了新农村建设秩序,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诉张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5月28日,被告张某某受聘于原告黑龙江省伊春市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从事工程员工作。至2015年9月10日,被告以原告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开原告公司。后于2015年9月14日向带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原告公司支付其各项损失费用66136.00元。带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1月6日作出带劳人仲字[2015]第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1.由被申请人(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张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7958.26元(2541.66元×11);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812.49元(2541.66元×1.5);3.驳回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加班加点的仲裁请求;4.驳回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至工作截止日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5.被申请人应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请人办理2014年5月到2015年9月的社会保险,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被申请人履行相关手续;6.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离职前半个月未支付工资1300.00元。原告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各项经济损失。被告当庭明确表示放弃在仲裁机构所提出的其他请求,要求原告方按仲裁裁决书所确认的内容支付被告各项损失。另查明,被告张某某系带岭林业实验局明月林场在职职工,自1999年起因单位经济环境不景气、生产任务少等原因允许被告等大部分职工自谋生路,期间停发工资,但仍由原单位及被告个人按法律规定的数额分别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被告在原告公司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原告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被告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告方认为被告是明月林场在职职工,与原告之间只能形成劳务关系而不能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原告的此项辩解理由不予支持。被告主张按照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数额由原告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并未超过其一年内的平均工资,因此该项主张应予支持。被告所主张的2015年9月尚有半个月工资1300.00元原告公司未予发放的请求原告方予以承认,因此应予认定。但被告社会保险费企业应当承担部分仍由其原单位明月林场进行缴纳,其不具备再就业企业再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待遇,因此被告要求原告公司再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请求不予支持。同时,因原告企业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被告自行提出要求与原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未履行告知义务,原告公司无需支付被告经济补偿金。因此判决如下:一、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二、由原告支付给被告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赔偿金27958.26元;三、由原告支付被告2015年9月剩余工资1300.00元。

  (三)典型意义:诚实守规

  本案争议焦点是被告张某某系林业局在职职工,其是否能够另行与另一企业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三、丘某良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被告人丘某良与李某相识后,丘某良称在文化教育方面有认识的领导,能办理教师调动等事项,并取得了李某的信任。2014年9月,李某找到丘某良帮忙办理其朋友谢某报刊亭的事情。在办理过程中,丘某良收取了李某转交的谢某的45000元。

  2014年11月,李某找到丘某良帮助其朋友谢某的嫂子进入广东省河源市某中学工作,丘某良答应帮其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丘某良以需要相关经费等理由,通过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骗取了被害人85000元。

  2014年12月,李某再次找到丘某良,让丘某良帮助王某进入河源市源城区某小学工作,丘某良答应帮忙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丘某良以找工作需要经费为由骗取了被害人王某60000元。

  期间,因办理报刊亭的事情长期未果,为应付李某的不断催促,丘某良便于2015年2月弄了个假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交给谢某,企图蒙混过去,不料露出马脚。2015年3月13日,丘某良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裁判结果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丘某良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丘某良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丘某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丘某良未上诉,本案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诚实守信

  从审判实践中来看,包括本案在内的不少以找工作、替人办事为名的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分子的骗术并不高明,而是抓住了被害人急于求成、想走捷径的心理,从而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此类诈骗时有发生,法官告诫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社会上人员所谓的“有关系”“有门路”,应通过正规的途径去找工作、办事,切勿贪走捷径,谨防上当受骗。

  四、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戚某、钱某系夫妻,2013年6月16日至2014年7月31日间通过微信软件等途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手提包、皮带等),后又租用广东省韶关市区某大厦的房间存放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待售。

  2014年8月1日12时,公安机关将钱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批。同日16时许,戚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带民警到市区某大厦存放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房间进行检查,在该房内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批。

  经鉴定和审计,戚某、钱某销售的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为人民币77757元,其库存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人民币9570元。

  (二)裁判结果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钱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戚某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钱某在作案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戚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均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三)典型意义:诚信经营

  本案是一起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典型案例。微信朋友圈原是相对私人的个人空间,然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微商,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新平台售假者也越来越多。与传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相比,这类犯罪作案手段相对隐蔽,但传播面广及推广速度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在微信购物方面还没有明文规定,而且微商没有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旅游卫视诉爱美德公司等侵犯台标著作权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海南海视旅游卫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卫视)起诉称,被告浙江爱美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德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旅行箱产品上将原告旅游卫视的台标作为商标使用,并在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公司)销售,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起诉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要求被告爱美德公司赔偿损失200万元。被告爱美德公司称,其使用的商标是其独立设计的且使用在先,并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被告爱美德公司为证明其对涉案商标系独立创作完成且使用在旅游卫视启用台标之前,提交了数十份证据。其中多份销售合同和行业协会出具的箱包及证明是本案的关键证据。

  被告爱美德公司提交的其与浙江绍兴华阳皮件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上均印有涉案商标,合同的最早签订日期均早于原告旅游卫视启用涉案台标的日期。庭审中,经原告申请鉴定,并未发现上述合同存在问题。但在后续庭审中法院发现,上述多份合同所载的多个联系电话在合同载明的签订日期尚未启用或尚未由七位升位至八位,后启用或升位的电话号码出现在先签订的合同中,明显有悖常理,被告爱美德公司最终亦认可部分合同日期存在倒签的情况。

  在上述合同被发现可能存在问题后,被告爱美德公司又提交了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证明,该证明称,2003年被告爱美德公司的箱包产品曾在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现保存有一只带有涉案图标的箱包样品在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仓库。该时间早于旅游卫视启用台标的时间。法院赴上述二单位进行了调查,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赵某及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田某均称上述箱包确系2003年检验后存于检验中心仓库。但法院在勘验箱包中发现,该箱包确实多处载有涉案商标,但拉开拉杆看到拉杆上印有的涉案商标标注有“®”,而本案在审理中查明,被告爱美德公司2005年3月才将涉案商标申请注册商标,2008年11月28日才获准注册,该商标以加“®”注册商标的形式出现在被告爱美德公司所称的2003年产品上与法律规定及常理不符。在后续调查中,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田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法院承认,其所作证言系受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赵某教唆,系不实证言,涉案箱包实为赵某2014年交由其中心放进仓库的,该中心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到庭予以证实。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亦到庭称,该出具的证明并非代表中心意志,实际可能系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赵某利用工作关系,私自要求该中心工作人员盖章出具的。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爱美德公司提交的为证明其就涉案商标使用在先的数十份证据均不能予以采信,被告爱美德公司侵犯了原告旅游卫视台标的著作权。

  法院于2015年4月14日作出判决:被告爱美德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同时,大兴区法院认定被告爱美德公司提交的上述多份关键证据系虚假证据,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虚假证言,上述行为情节较为恶劣,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二单位分别罚款100万元和10万元,并对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直接责任人员该协会秘书长赵某处以1万元罚款。

  判决宣判及罚款决定作出后,被告爱美德公司就判决提起上诉,被告爱美德公司、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赵某分别就罚款决定申请了复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5年11月4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也就上述罚款决定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

  (三)典型意义:诚信诉讼

  本案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法院对不诚信当事人作出的首起顶格罚款案件,罚款总额为111万元,也是全国单起案件罚款总额最高的案件。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对个人的罚款最高金额由1万元提升至10万元,对单位的罚款最高金额由3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本案被告爱美德公司提交多份关键虚假证据,且在在先证据被发现系伪造后继续变本加厉提交虚假证据及证言,上述证据如未被发现系伪造,很有可能导致原、被告利益出现重大反转。被告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诚信精神,干扰法院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对方当事人权益,无视法院司法权威,行为极其严重,由此大兴区法院对其处以最高金额100万元的罚款。

  2015年1月30日公布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一百八十九条规定,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在签订诚信诉讼保证书后为与其有业务往来的被告爱美德公司出具虚假证据及证言,严重干扰司法秩序。故大兴区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上述解释的规定,对该协会处以10万元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违反诚信诉讼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秘书长赵某,作为代表该单位伪造上述证据、出具虚假证言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大兴区法院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不诚信诉讼行为严重影响司法秩序、损害相对方利益,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以维护法治和司法的权威。大兴区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上述规定,作出以上罚款处罚。

  六、北京某集团总医院申请执行陈某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8月29日,被告陈某春因交通事故受伤进入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于同年9月22日出院。2011年10月11日,被告陈某春因“左下肢肿痛一周”入住原告骨科病房,入院初步诊断为:“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YT、左膝关节镜术后。”经治疗后检查,被告陈某春左下肢深静脉血检部分血管再通,关节活动度伸直0度,屈曲达90度。自2012年3月25日起至同年7月18日,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先后二十余次通知其出院,但被告陈某春拒绝出院,仍然占用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骨科病房第34床。自2012年7月18日,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为被告陈某春办理了出院手续,且自该日起至今,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未再对被告陈某春进行住院治疗。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被告陈某春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北京某集团总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侵害了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其他公民公平地享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并于2014年12月10日作出判决,判决陈某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号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骨科病房34床腾退给原告北京某集团总医院。

  但陈某春未自动履行上述生效判决,北京某集团总医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情况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先后6次到医院做陈某春自动履行的思想工作,但其始终不予配合,其妻扬言闹事、拍照录音。鉴于陈某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于2015年2月10日组织强制执行,将陈某春搬离病床,妥善安排至其居所,并对在执行现场妨碍法院执行的两案外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确保这起案件的顺利执毕。

  (三)典型意义:公序良俗

  本案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弘扬了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在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背景下,类似于本案的病人霸占病床、拒绝出院的现象并不罕见,已经成为“社会顽疾”。本案的典型意义就在于通过司法执行的途径,在法律途径下破解霸占医院病床的难题,为此类案件的执行提供了操作范本,倡导了在法治体系下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导向。

  在该案件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本院认真贯彻高效、规范、公开、文明执行的指导思想,遵照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执行工作应坚持“一性两化”的要求,以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一方面勇于迎难而上,坚决执行,规范执行;另一方面积极做好风险防控和强制执行方案,确保案件执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执行过程中,用足、用好、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坚决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到场监督,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增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参与度和透明度,赢得公众的理解和社会舆论的支持。

  本案的顺利执行,也为积极构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解决医患矛盾体系提供了契机和动力,对推进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

  七、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诉邓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08年4月23日,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在所在地镇政府进行备案。2011年6月21日,该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在所在地镇政府备案。2011年,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始对小区自行管理,同年制定了《自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自治管理的范围、内容及收费标准等。邓某系该小区业主,其没有按照业主委员会确定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遂将邓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交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邓某认为:本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有权主张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应当是与业主建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物业管理企业。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其成立未经过小区业主表决,亦不是合法的物业管理企业,其作为原告起诉被告主体不适格。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由此可见,法律赋予业主对所居住的小区的物业管理予以选择的权利,业主有权对所居住小区进行自治管理。本案中,原告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的委托负责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并制定了《自治管理办法(试行)》,其与业主之间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作为小区业主,被告在接受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后应该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被告以原告主体不适格的辩称意见未被采纳。

  法院于2012年10月24日作出判决:被告邓某给付原告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费120元。

  (三)典型意义:诚实守信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业主委员会是否是本案的适格主体。近几年,由于传统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激化,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收费率低,无法维持公司正常运营,最终撤出小区管理,或是业主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而将其“赶”出小区。这就造成小区无人管理的情况,为维护整洁、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就出现了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小区的情况。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法院主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但这些法律对于类似业主委员会自管这种物业模式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都会遇到问题,也加大案件审理难度。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由此可见,法律赋予业主对所居住的小区的物业管理予以选择的权利,业主有权对所居住小区进行自治管理。出于保护当事人合理诉求的考虑,同时业主委员会自管小区有利于营造舒适安全的环境,有利于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角度考虑,我们对现阶段业主委员会自管模式中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予以认定。

  八、唐某某诉唐某甲等5子女赡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唐某某出生于1924年8月,现年90岁。被告唐某甲、唐某乙、唐某丙、唐某丁、唐某戊等5人系原告唐某某的子女。原告与妻子郑某某现因年老而无劳动能力,每月仅享有200元老年补贴及50元移民费,合计每月收入250元,无其他收入来源。日常生活、疾病医疗等均需要唐某甲等5子女照顾和赡养,但由于5子女之间就赡养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及妻子郑某某的赡养事宜始终不能得到具体实现。为此,亭口村、天目山镇等部门也多次协调,但都未有结果。故原告唐某某于2015年5月14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甲等5人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共同承担原告起诉日后的医疗费等开支。

  被告唐某甲等5人分别提出如承担赡养义务,需分割父母名下的田地、确定赡养费用管理人等理由。

  (二)裁判结果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现原告唐某某年事已高,已丧失劳动能力,依法享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作为成年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赡养义务附加任何条件。原告每月虽有250元补贴收入,但综合考虑当地的生活消费性支出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原告要求五被告共同承担赡养费(包括今后的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自2015年5月起,被告唐某甲等5人每人每月各应支付原告唐某某生活费200元。

  (三)典型意义:家庭美德

  当今农村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政府养老政策也比较健全,但在农村地区,赡养纠纷仍时有发生。有的原因在于一些农村地区仍有“儿子养老”的老观念存在。认为女儿、女婿为外姓人,可以不承担养老义务。但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并不会因为出嫁就不需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还有一些子女为赡养义务附加条件,如将赡养和分家产等问题联系在一起,分不到父母财产的子女即不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赡养是法定的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来免除其应该尽到的赡养义务。因为本案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在审理时,法院特别选定在村文化礼堂进行巡回审判,安排法官当场进行判后释疑。庭审活动吸引了当地数百名村民参加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九、邓某某诉某速递公司、某劳务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某劳务公司在某同城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标题为“某速递员三千加计件”,任职资格:男。邓某某遂在线投递简历申请该职位,并于2014年9月25日到某速递公司进行了面试。邓某某主张其面试后并在某速递公司酒仙桥营投部试干了两天。邓某某称,根据试干结论,双方达成于10月8日签约的意向,某速递公司酒仙桥营投部主任戴某要求其先做入职体检,因此花费体检费120元。邓某某就此提交2014年9月28日其与戴某的谈话录音以及体检报告予以佐证。邓某某表示因10月8日未能签约,故其于10月16日给某速递公司人事专员打电话询问戴某的联系方式,后戴某让其联系李某。10月19日邓某某给李某打电话询问不能签合同的原因,李某确认因为邓某某是女性所以某速递公司不批准签合同。邓某某就此提交2014年10月19日其与李某电话通话录像复制件予以证明(诉讼中,邓某某申请对该录像中画面是否经过剪辑修改、录音是否经过剪辑修改进行鉴定,邓某某交纳鉴定费6450元)。2015年3月31日,邓某某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申请保全某劳务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快递员招聘单位及条件的网页,花费公证费1000元。邓某某称其应聘的快递员一职并不属于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但某速递公司、某劳务公司仅因为邓某某是女性就表示不予考虑,导致邓某某受到了就业性别歧视。邓某某自从被拒后一直没有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情绪低落、沮丧、失眠,邓某某受歧视、遭排挤的心理阴影难以消除。综上,邓某某请求判令:某速递公司、某劳务公司向邓某某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连带赔偿邓某某入职体检费用人民币120元、公证费用人民币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鉴定费6450元。

  某速递公司则认为:一、我方不存在歧视邓某某就业的客观条件,也无歧视邓某某就业的实际行为。广告不是我方发布的,我方也从未委托某劳务公司发布此类广告。如果该广告存在就业性别歧视,应当由某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假设邓某某提供的证据都是真实的,但我方的员工没有一句是对女性就业的歧视。二、投递员是法律法规禁止女性从事的负重体力劳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我国法律法规中也有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邮电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细则》中均有规定。

  某劳务公司认为:本公司与某速递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由本公司为某速递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关于某同城网站登载的广告,系本公司自行发布的,未向某速递公司通报。如广告有违法情况,本公司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戴某作为某速递公司酒仙桥营投部主任,在招录人员上显然能够代表某速递公司。邓某某在某速递公司面试后,戴某已经代表某速递公司表明其有意愿聘用邓某某,虽然聘用形式是直接聘用还是劳务派遣在2014年9月28日谈话中并未明确,但能够肯定的是某速递公司给予邓某某获得在某速递公司担任快递员的机会。在邓某某未能如期签约的情形下,戴某告知邓某某联系李某,且李某在电话中亦表明邓某某的应聘资料在其处,故法院认定李某能够代表某速递公司。某速递公司在答辩意见中所援引的相关规定并不能证明快递员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对于邓某某询问丧失应聘机会的原因是否因其为女性时,李某作了肯定的答复,能够证明某速递公司拒绝聘用邓某某的原因在于其为女性,侵犯了邓某某平等就业的权利。某速递公司对其侵权行为给邓某某造成的合理损失应予以赔偿。

  某劳务公司虽然在其网站上及在某同城网站上发布的涉诉岗位的招聘信息均表明任职资格为男性,但某劳务公司并未因邓某某系女性而拒绝提供就业机会,仍通知邓某某进行面试。本案中,邓某某并未举证证明某劳务公司对其实施了就业性别歧视的行为,故邓某某要求某劳务公司承担责任,法院不予支持。邓某某主张赔偿公证费用,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某速递公司不认可邓某某提交的体检报告部分内容的真实性,但未提交反驳证据,法院对其真实性予以采信。邓某某虽未提交体检费票据,但体检系应某速递公司的要求,且邓某某提交了体检报告,邓某某主张的入职体检费用符合一般市场行情,法院予以支持。鉴定费系邓某某为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某速递公司予以赔偿。

  某速递公司对邓某某实施了就业歧视,给邓某某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法院结合某速递公司在此过程中的过错程度及给邓某某造成的损害后果酌情支持邓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邓某某所提某速递公司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院于2015年10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一、某速递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邓某某入职体检费用1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鉴定费6450元;二、驳回邓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邓某某及某速递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23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社会公德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均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具体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现实生活中,考虑到女性特殊的生理性原因,妇女需要生育、哺乳以及有生理期等,招聘单位往往以较为隐蔽的方式(比如以只接收简历不通知面试或专业不对口等非性别原因掩盖核心的性别原因)拒绝录用女性,使得女性在就业时因性别而遭受歧视。由于应聘者和招聘单位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使得应聘者很难获取招聘单位实施就业性别歧视的证据,即便掌握了相关证据,出于诉讼成本及效益等方面的考虑,应聘者未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中,应聘者通过搜集证据形成证据链,能够证明某速递公司在已表明愿为其提供担任快递员机会并签约的情形下,又予以反悔,拒绝录用应聘者,构成就业性别歧视。在招聘单位仅仅以性别原因拒绝录用应聘者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就构成了侵权,对由此而给应聘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招聘单位的拒录行为客观上也给应聘者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对于应聘者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根据招聘单位的过错程度以及对应聘者造成的损害后果酌情确定。对实施就业性别歧视的单位通过判决使其承担民事责任,不仅是对全体劳动者的保护,营造平等、和谐的就业环境,更是对企图实施就业性别歧视的单位予以威慑,让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起到规范、引导的良好作用。

  十、华波与王士波、王希全生命权纠纷执行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6日晚6时,华波与丈夫徐子民在地里看守木耳时,王士波醉酒找事,徐子民与被告发生了口角,王士波用手中的锄头将华波的丈夫徐子民打倒,徐子民住院2天后不治身亡。王士波经法定程序鉴定为分裂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2014年9月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王士波强制医疗。华波于2014年8月25日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王士波及其监护人王希全民事赔偿责任,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2000元。

  (二)裁判结果

  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王士波系无行为能力人,无故殴打他人致人死亡,其民事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王希全承担,故判决被告王士波及监护人王希全赔偿华波各项损失152000元。判决书生效后王希全逾期未履行。按规定经过多方工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可以中止执行。经法院研究,本案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救助范围,便向申请人释明有关司法救助规定。申请人对法院的建议表示认可,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经过向政法委以及林业局请示汇报,取得了当地政法委和林业局的支持。向华波发放3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但由于这些救济款除去还外债所剩无几,只能解决眼前问题,华波的今后生活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法院又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将其纳入为低保户,为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

  (三)典型意义:友善互助

  考虑此案的发生确实导致申请人的生活困难,法院不能放手不管。要对申请人受到的心灵创伤给予抚慰,同时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3

  《爱因斯坦与小女孩》教学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

  教学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传承、融入课堂教育教学、融入社会实践活动原则,紧密联系我校学生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学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入脑入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建设幸福资溪献策献力。

  《爱因斯坦和小女孩》这篇课文以爱因斯坦和小女孩的几次见面为线索,表现了爱因斯坦的潜心研究科学事业、和蔼可亲、不拘生活小节等平凡而又伟大的人格。这种人格品质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中所需要的。

  四年级的孩子正处于人格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社会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10来岁的孩子来说可能比较抽象,而将这种核心价值观的培养要求寓于具体的学科之中,则会有明显的效果。

  教学准备:《爱因斯坦与小女孩》课文ppt,图片,音乐。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目标: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讲述爱因斯坦与小女孩的故事。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故事学习、自我探究和小组讨论体会爱因斯坦的人格品质。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感悟爱因斯坦的潜心研究科学事业、和蔼可亲、不拘生活小节等平凡而又伟大的人格,促进形成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

  教学方法:自我探究学习、小组讨论学习、思辨性学习。

  教学过程:

  一、引入

  1、回忆课文《大作家的小老师》,大作家学到了什么?

  2、今天看一位大科学家和他的小老师,出示课题。

  3、质疑:爱因斯坦从小女孩的身上又学到了什么?

  二、细读

  1、相撞(第1-3自然段)。

  ⑴谁撞上了谁?撞上后各自的反应(如果你是爱因斯坦……如果你是小女孩……)。

  ⑵爱因斯坦抱歉:宽容、慈爱。

  ⑶爱因斯坦长什么样子?他的打扮和穿着如何?

  ⑷“童话故事书里走出来的”,小女孩的心里会想到些什么?

  ⑸小女孩回家后把碰到老人的事告诉了父亲,简单复述。

  ⑹父亲肯定的判断——要说出一个人的个性特点,写话也要抓住人物典型,这样才能一目了然,尝试列举。

  ⑺小女孩纳闷的心理,她心目中“最伟大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⑻那个“糟老头儿”,是不是最伟大的人呢?

  2、相遇(第4-5自然段)。

  ⑴第二次相见,那老头儿变了吗?(仍是……仍是……)

  ⑵爱因斯坦的话:谦虚。

  ⑶小女孩直率的反问,一般人听后会有怎样的反应?

  ⑷爱因斯坦的反应,体会其宽容、慈爱、惭愧、幽默、亲切。(神态、动作、语言模仿)

  ⑸口语表达:小女孩“一口气”说出穿戴要领。

  ⑹爱因斯坦说的“也许能”含义:改变自己有难度,但也要努力去改变。

  ⑺小结:小女孩的心中,爱因斯坦是不伟大的。

  ⑻过渡:爱因斯坦到底有没有记住那些穿戴的要领呢?

  3、相邀(第6-7自然段)。

  ⑴爱因斯坦的等待(有目的),他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⑵小女孩吓了一跳,与第一次相见比较。

  ⑶“你比昨天年轻了20岁”,话中包含的意思。(此时爱因斯坦与小女孩先前印象中伟大的人物形象重合了)

  4、相识(第8自然段)。

  ⑴释疑:两人在一起谈什么(相互帮忙)。

  ⑵“给”与“拿”的关系,这样都是快乐的。

  ⑶现在小女孩还认为爱因斯坦不伟大吗?(替小女孩说出她由衷的话语)

  ⑷补充阅读并小结:爱因斯坦是“最伟大的人”。

  四、总结

  1、我们学过之后的收获。

  ⑴要穿戴整齐,布置整齐,参照《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师生自查自纠)

  ⑵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

  ⑶乐于助人。

  2、你的家长、老师、亲戚和朋友有没有一些不足,你要发现了会怎么去对待?

  3、希望你们既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又做一位了不起的小老师。

  五、小组讨论,生成话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你觉得爱因斯坦的哪些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1、小组讨论:四人小组合作交流。

  2、师生交流:

  3、小结:爱因斯坦的潜心研究科学事业、和蔼可亲、不拘生活小节等平凡而又伟大的人格,促进形成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

  六、作业:结合爱因斯坦的个人事迹,写一段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介绍。

  教学反思;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讲话精神,我特作以上教学设计。

  《爱因斯坦和小女孩》这篇课文以爱因斯坦和小女孩的几次见面为线索,表现了爱因斯坦的潜心研究科学事业、和蔼可亲、不拘生活小节等平凡而又伟大的人格。这种人格品质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中所需要的。

  在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我特意让孩子自己讨论爱因斯坦身上的伟大魅力,在故事的学习与人格体会中,孩子们对价值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有一个更为清醒的认识。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4

  “幸福就是一种感觉,敞开心灵去感受,幸福无处不在。”与学朝夕相伴的日子,我每一天都在享受着:感恩的幸福,当着世界上最小的主任,看着孩子们一天天的成长,我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感觉,即便喜、怒、哀、乐觉得甘之如饴。

  记得是两星期前的一个午时,我们班连续上了两节自习课,孩子们个个面部表情烦躁,感觉无聊。为了调节学的情绪,我决定给学讲一个自我以往读过的感人故事。当我站在讲台上,宣布这一消息时,他们脸上露出了笑容,立刻精神振奋了。甚至有的学高呼:好教师,就你理解我们的心。

  孩子们把目光投向了我,我们一齐进入了故事的情境。一个天失语的小女孩,在风雨交加的晚上,去迎接忙碌一天的母亲回家,但杯具发了,孩子的母亲倒在了风雨中,母亲没有闭上眼睛,手中还仅仅攥着她最爱吃的粘糕,她就用自我的手语一遍遍的告诉自我的母亲,我会好好活着……我哽咽了。

  沉默之后,我问道:“我们感受了什么”一个孩子站起来回答:“这是人间最真最美的爱,我们每个人都要懂得的真情。”听到这质朴的答案,我被震撼了。接下来,我说:“或许爸爸妈妈会告诉你,他们不需要你的回报,只要你好好学习,好好成长,那么你们能明白爸爸妈妈真正的心思是什么吗”

  “我明白,他们的心思就是想让我们成绩好,将来考个好大学。”

  “我也明白,爸爸妈妈只会给与我们,为我们默默的奉献自我,他们期望我们有完美的前程。”

  听到他们真诚的话语,我被他们的懂事和细腻的情感所感动。这时,我班一个调皮的孩子站起来用低沉的嗓音说:“我爸妈每一天起早贪黑,从不埋怨活的劳累,为了我能理解良好的教育,他们费尽周折把我转来,可是我不是骂人,就是打架。”片刻的停顿,我们发现他有些惭愧的表情,手指不停的挠挠头,他让我充满了期待。最终开口了,“我保证:今后我要让父母放心,做个听话的好学。教师,同学们,请监督我吧!”我们全体一齐为他鼓掌。看着他们那坚毅与鼓舞的样貌,我忽然觉得心里酸酸的,一股热的东西从我眼里流下,……我感觉他们就在那一刻长大了,懂事了,我说:“我们要用最有力的行动来回报我们的父母,我们要展现我们最完美的一面给教师,我相信你们有本事做到最好,让我们相互支持,相互鼓励,创出我们坚不可摧的优秀班团体。”

  这是一堂普通的自习课,我看不到学无聊的表情,再也听不到无奈的叹息,只会看到同学们欢乐认真的学习,正如他们心语:教师,我们懂得感恩,我们懂得回报。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5

  在教学中有很多难忘的插曲,我慢慢体会到,要上好一节课并不难,难的是要上好每一堂课,很多问题并不能仅仅靠一节两节课就能解决的,是要靠平时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细节之处慢慢灌输你对音乐的理解,把握住他们学习音乐的正确的方向,并且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让孩子真正的喜欢你,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让我有心得的小事,事情虽小,但也慢慢完善着我对音乐教育的理解。

  学已能“聆听、分析、思考”音乐,大致能从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速度、音量和旋律的起伏等方面去听去想。这一时期,学还不具备音乐术语概念,和学的交流,要避免过多使用音乐术语,要善于将音乐术语转化成学听得懂的话,多多以简便欢乐的游戏来让她们吸收要学的知识。同时多鼓励学敢于表现自我。这就是我在音乐教学中的一个小故事。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6

  有个塌鼻子的小男孩,因为两岁时得过脑炎,智力受损,学习起来很吃力。打个比方,别人写作文能写二三百字,他却只能写三五行。但即便这样的作文,他同样能写得美丽如花。
  那是一次作文课,题目是《愿望》。他极其认真地写,那作文极短,只有三句话:我有两个愿望,第一个是,妈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聪明。”第二个是,老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一点也不笨。”
  于是,就是这篇作文,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老师,那位妈妈式的老师不仅给了他最高分,在班上带感情朗读了这篇作文,还一笔一画地批道:你很聪明,你的作文写得非常感人,请放心,妈妈肯定会喜欢你的,老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大家肯定会喜欢你的。
  是的,智力可以受损,但爱永远不会,它朝气勃勃,永远垂着绿阴,开着明媚的花,结着芳香的果。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7

  孩子的好性格是父母给的

  应对孩子,我从来不发脾气,也从来不气。这样,孩子才能够有一个好性格,才能够用正确的方法与人交往。有人说,孩子学坏都是和坏孩子学的;我要说的是,坏孩子永远不会教孩子学坏,仅有坏父母才会教孩子学坏。一个孩子是什么样儿,折射出来的是他的父母就是什么样儿。孩子每次和小伙伴们发任何愉快的或者不愉快的事情,他都会告诉我。他之所以会告诉我,是因为我从来都不会因为事情中有他不对的地方而批评他。只是,我会用一个篇的方式,讲给他听,让他懂得应当如何正确与人相处。

  他也会常常给我出个篇题目,让我给他即兴讲出来,和书上看到的绝对不一样。这其实同时也丰富了孩子的想象力。对待孩子永远要不急不躁。我常常想,一个人做父母做到最高境界便是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教育家。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8

  活动开展背景:作为上湾煤矿的主力生产队伍,综采一队在安全管理和生产组织上担负着重大责任。为了进一步培养员工自主安全意识,提升全队自主安全管控水平,加强安全理念灌输,让员工能够从家人、亲情的角度找到工作中主动寻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在全矿率先自主开展了安全系列活动之“安全家书·亲情宣讲”活动。

  具体做法:

  1、利用班前会时间,邀请员工家属不定期到队内进行座谈,子女以“给爸爸的一封信”、配偶以“给老公的嘱托”等形式,在全队大部分员工的瞩目下,正式对自己的亲人送上亲情细语,叮嘱安全。

  2、同时邀请区队联系点矿领导或者安管办工作人员列席。

  第一期亲情宣讲:此次活动宣讲者是该队幸福家庭李永在(检修班班长)女儿李可心,她给李永在及他的工友读了一封《给爸爸的信》:“您上班时,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在井下工作时,一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不要违章蛮干,不能存在麻痹侥幸行为,要把每天学习的安全新思想牢记在心,每天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她把对爸爸的嘱托、关心、理解、支持以及对幸福的渴望通过宣讲表达出来。活动中,一声声真诚的嘱咐、一片片炙热的爱心通过李可心稚嫩的童音打动了在场的每一名员工。

  第二期亲情宣讲:此次活动宣讲者是该队队长于海涛的女儿

  于珂茹。她也是以“给爸爸的一封信”的形式,把一个小小的心愿植在为人父的员工心中。信中说:“我知道平时你工作很忙,我常常等不到你回家的时候就睡觉了,我常常早上醒来的时候你已经上班了,我知道你没有多余的时间陪我和妈妈,在这里,我想跟您说:“老爸,你放心,我会多多陪陪妈妈,我会努力学习,我会很乖很听话不惹妈妈生气,我会努力学着自理,这样你们就可以多专注于工作,可以在我身上少操心,少分担些精力,因为老爸,你的安全就是我们全家的幸福。如果有可能,你工作没有那么忙了,可以不再起早贪黑,我希望您能带上我和妈妈去逛一下公园,去逛逛商场超市,陪我去一趟游乐园动物园,我还希望您能开一次我们学校的家长会。”当小珂茹读到这些话的时候,包括于海涛在内的多名员工眼睛是湿润的,心理都受到了触动。

  效果及启示:1、通过“安全家书”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亲人间的情感交流,同时也让职工听到了来自亲人盼望安全的心声,相较于“事故案例宣讲”,“安全家书”以情促之,提高员工的自我安全意识不生硬、不晦涩,能够直接打动员工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效果良好。

  2、通过“安全家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意识,提升了区队自主安全管控水平,形成矿、区队、家庭三级连管共保安全的良好局面,为上湾煤矿安全管理理念的提升,安全管理文化推进,起到了推波助澜,星火燎原的作用。

  全矿其他区队纷纷效仿,形成良好的连锁反应:

  事例一:连采二队 李志平家属

  亲爱的老公:

  一切都好吗?好久没提笔给你写信了。虽说天天见面,但是你每天早晨六点多就离开家了,晚上快八点才回来,这十几个小时你不在身边,对我来说就像过了几年,因为你干的不是一般的行业,是一个危险的行业,今寄上这封安全家书,也是把对你的牵挂恳情真切地表达给你。

  你知道吗?每天你早晨起床去单位,我为何执意要早起给你做饭,叮嘱你安全吗?你的安全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你的平平安安对我和孩子有多么重要。你是家庭的支柱啊!我期盼你每天传递的都是平安的消息。

  老公:我知道你在区队里很忙,各方面要求都比较严格,每天必须要下井,也必须要开几个班前会,稍稍放松就会是你们区队的整体水平下滑,安全没有保障。因此,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成为平常之事。但是老公,越是这样我越是替你们的安全担心。作为区队负责人,你几乎每天泡在队里,下井检查工程质量情况。有时为了工程质量,不放过任何一个瑕点,你时常在井下各个漆黑的巷道里穿行。这让我不免为你的安全担忧。老公:安全施工这个警钟需要时刻鸣敲。在拚搏奋战的时候更是要紧紧绷住安全生产这根绳。虽然,我知道你们区队上都设有安全生产的警示牌,也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安全活动,在此,我还是要提醒你每时每刻提醒自己和你的同事们,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责任。因为,他们的平安也是你的平安,更是无数个家庭的平安!

  老公:还记得吗?每当你从区队打来电话我总爱说:老公,注意安全哦!你常常笑称我简直成了“唠叨的老太婆”啦。都说,平安是福!平平安安是我们共同的祈求呀。关注安全,强化安全意识是矿上必须严格遵循的行为准则啊。每当报上有安全事故的报道,我的第一意识就是通报给你,让你防范于未然。每当你在同事们面前说起,家里还是有个常唠叨的老婆好时,老公:你知道我有多么幸福吗?

  由于你常年在井下工作,经常加班延点,你要注意身体,多加安全。家里不用你挂念,我和孩子都很好,祈盼你每天都平安回来。

  祝你健康、快乐!

                                   爱你的老婆:冯秀芳

  事例二:机修厂刘昱亨家属

  亲爱的昱亨:

  一切都好吗?好久没提笔给你写信了。今寄上这封安全家书,也是把对你的思念和牵挂词恳情切地表达给你。

  你知道吗?每次你回单位,我为何执意要去送你并千叮咛、万嘱咐吗?你的安全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你的平平安安对我和孩子有多么重要。你是家庭的支柱啊!我期盼你每天传递的都是平安的消息。

  亲爱的:我知道你在单位上很忙,工作紧,质量要求高,稍稍放松就会延误工程进度。因此,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成为平常之事。但是老公,越是这样我越是替你们的安全担心。

  你辛苦的工作在煤矿一线,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换来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那闪亮的乌金。用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来兢兢业业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创造出了无限的价值。尽管有时候,你为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矿工而感到自卑,为没有更多的时间来陪着孩子成长感到自责,可作为你的妻子,我却真的为你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你有着矿工特有的朴实和豪爽,你豁达大度,待人宽厚。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背着太阳光的辛勤工作,才有了夜晚的温暖与明亮啊!

  “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这句常见的耳熟能详的警示用语,在我看来是最温馨的一句话了,也是我作为一名矿工妻子最希望自己的丈夫你能天天做到的。人们常说“井下工作就是四块石头中间挟着一块肉”。你可知道,每当知道你要下井检修设备时,我就开始为你担心,尤其是一到你该回家时的那个钟点,打电话手机还处于关机状态时,心就变得焦灼不安起来,开始一遍又一遍地拨打你的电话,于是也就有了你经常性地看到的那条短信“无论多晚,请务必给我回电话”,而且也只有在接到你的电话后,我才能安然入睡。我知道在你的工作中我帮不了你什么,可是我明白在平时的生活当中,我应该做些什么。我会用心去处理好家庭里的各种琐事,孝敬公婆,抚养孩子,努力去做一个合格的妻子,让你能没有后顾之忧,能放下所有的包袱,轻轻松松地去上班。

  老公,你是咱们这个家庭的顶梁柱,我和孩子不能没有你啊!为了我们的孩子能永远充满阳光,笑容绽放,为了我们的父母能幸福、快乐的安享晚年,当然也自私地为了我自己,请你在上班时无论如何,一定要遵守煤矿生产三大规程,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把工作干好,为我们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最后,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想让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尽管这句话我从来没说出过口。

  爱你的:霞(机修厂刘昱亨家属)

  事例三:机修厂职工子女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说实话,自从我刚出门到现在,我有时候心里很不踏实。我想我们都能够彼此了解各自的感受,我知道你们所承受的压力要比我大得多。这是一个多么容易挂念和思念的晚上,远方的你们是否也和我一样,时刻为家人的平安祈祷?

  人常说:“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回味着曾经的点点滴滴,我注定是个平凡的人,体味着最朴素的悲喜;我注定又是平安的,享受着你们给我最珍贵的关爱。从小到大,从无到有,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证明了生命的伟大与神奇,而安全就是丈量生命长度的一把尺子。

  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认为外线工作是相对安全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对于任何工作而言,安全都来不得半点马虎,任何的偷懒侥幸都是致命的。安全不是一句口号,它是责任,是态度,是经验,是荣誉,是无价之宝,是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能够时时牢记安全,以过硬的技术素质、负责的工作态度来对待安全,在面对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才能有序地自救,并把伤害降到最低。但安全的宗旨是不变的,亲人的牵挂和祝福是不变的,我们会把“安全生产、平安生活”扎根于心。

  假如每个人都能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从细微处做起,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安全的屏障就会不断加强,家人的幸福就会不断延伸。亲爱的爸爸妈妈,正因为安全就像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和水,虽然弥足珍贵,但人们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我们不能奢求生活在没有意外的社会,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安全”驻扎在生活的每个角落,让自己能快乐地生活在一个危险系数最小的人生里,这就是对自己生命最大的保护了。我常想:不管在生活和工作中,提醒他人是一份责任,一份真诚。我们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提醒。有了他人的提醒,便是福,是幸运!接受了他人的提醒,也就接受了一份美好的情怀,一份无价的馈赠。即使有时对你的提醒是多余的,也要怀着一颗感激之心来对待。

  朋友们请牢牢的记住“生命不能再来,安全才能回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安全、珍爱家庭幸福,让我们用亲情构筑一道坚固的安全生产网络,把不安全的隐患拒于千里之外!

  亲爱的爸爸妈妈,城市的夜安详而又甜蜜,家人的笑颜总在梦的最深处陪伴;儿子知道你们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我:“每年都能高高兴兴的上班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爸爸妈妈请你们放心儿子在这里好好努力工作的。

                            你们的儿子:查凯捷

  事例四:运转队杨浪的家属

  亲爱的老公:

  你好,此时已是你消瘦的背影渐渐离去上班、宝贝女儿入睡的时候,我回忆着我们快乐的的高中生涯、相知相恋的美好时光到此时结婚生子的幸福生活,这些几年里,你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那么的善良、忠诚、优秀,对我又是那么的疼爱,值得我用一生去珍惜。可是亲爱的老公你知道吗?每天当你瘦削的身影在晨光中远去时,我在心里都会涌上一份期盼——安安全全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老公,自从你参加煤矿工作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在我的记忆里你总是有看不完的书,有网上查不完的资料,还有那记不完的笔记,我知道你很努力,待人接物你从来容不得半点马虎,也从来不抱任何私心,可是你每晚睡得都很迟,所以第二早晨我总是尽可能的不影响你让你多休息一会,有时候恨不得盼着一连几天都不要有电,让你好好休息休息。可是又想想对于一个经验不足的新人你来说,只有学习更多的专业知道才能成为技术骨干,才能在同行业中独当一面。并且煤矿是又个高危行业,刹那的疏忽可能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惨剧,所以在单位里领导就是你的父母,你要按章操作,坚绝不做违章的事,时时刻刻分分秒秒把安全牢记在心,做任何工作都要谨于思而甚于行,做一个让父母放心的好孩子。

  老公,说实在的,自从打那年嫁给你这个煤矿工人,我就一直为你的安全担心。你每次上班走后,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空中悬着,直到你平安归来。你整日在井下摸爬滚打千万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你能安安全全上下班,就是我的幸福。也是对我一种莫大的安慰。你是咱家的顶梁柱,万事都要靠你来承担、支撑,我可不希望你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差错。你是一个靠的住很有责任感的男人,我相信你肯定不会令我失望,家里的一切你就放心好了,面对咿呀学语的孩子我会精心养育的,面对年迈衰老的父母我会尽心孝敬的,我知道自从妈妈得了可怕的胃癌后,你憔悴了许多,心里更是难过极了,肩上的负担也重了许多,可是她老人家的手术毕竟很成功,你就不要再太担心了。只有你平安了爸爸妈妈才会安度晚年,只有你平安了稚嫩的孩子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老公,你是我今生的依靠,也是我今生的唯一,只有你平安了,我们的家才会永远的幸福。

  老公,对你想说的话太多太多了,可是宝贝女儿醒了,我要看孩子去了,千言万语还是那句话:“平平安安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老公,让我们执子之手与子谐老,用安全的音符永奏幸福生活的乐章。

                          等待你平安归来的妻子:英

  事例五:机电队 白二丽

  矿工兄弟们:

  你们好!

  你们是矿业建设中的基石,采矿的安全生产和平稳发展离不开你们;你们是家庭的顶梁柱,父母妻儿的幸福就系在你们的裤腰带上。每个人都向往着美好幸福的生活,都想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与家人过一辈子。生命对于每人只有一次,生活本身充满着艰辛和不易。尤其对于矿工,是在与大自然做斗争,是在百米地下采出有用的煤矿资源,工作环境虽然大大改善了,但对于一线作业的兄弟们的心理还有很深的影响,谁都想早点干完活,早点升井回家。心情是一样的,在这里,我要提醒我们的矿工兄弟们,妻子的千般叮嘱,儿女的温馨呼唤,爹妈的翘首期盼要牢记心间,时刻不能忘记。

  矿山事故和矿难时有发生,全国上下大中小矿山,几乎每天都上演着悲剧,但十有八九是责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造成这些责任事故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是当事者的心里状态。在这里,我要提醒有以下三种心态的兄弟们,要注意:一是习惯性违章,好多兄弟们认为“这是经常干的活儿”““不知干过多少次了”“不会有危险的”,这种心理在很多老师傅身上表现的比较突出。有了这种心理,干活时往往心不在焉,凭经验、印象和习惯,根本不顾忌异常情况,当突然发生问题时由于没有心理准备,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不能采取有力措施应对,最终造成事故。二是侥幸心理违章,多数时,违章作业能省时省事、省工省料、减少疲劳等,但极易导致事故,侥幸心理是职工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的重要因素。三是逞能心理,为了显示自己能干,争强好胜,强烈表现自己,经常以漠视安全为代价换取逞能好强心理的满足;逞能好强往往在青年矿工兄弟中较普遍,一些青年矿工自制能力弱,认为自己体力强反应快,遇事满不在乎,不听劝,“愣头青”一个,干出一些冒险的、愚蠢的事情,使一起起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了。

  矿工朋友们,矿山事故是无情的,你们的生命是宝贵的,请我们的矿工朋友们千万要注意安全,安全是矿工的希望,安全是亲人的期盼、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所有事情的前提。只有在安全的保证下,我们才能幸福的生活着,安全是生命的呼唤,安全是痛苦的呐喊。安全是血的写照。在安全的保护下,我们将听不到呼唤、呐喊,将幸福快乐。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家庭开玩笑,看看那些因“违章”导致伤残的兄弟,问问他们的感想,看看那些牺牲兄弟们的遗孤吧,问问她们这些年是如何过来的。

  矿工朋友们,为了自己,更为了妻儿老小,请你们注意安全,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篇9

  有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老师不经意的一句话,可能会创造一个奇迹;老师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也许会扼杀一个人才。”
  一天的语文课上,当我讲到“我相信我们每个同学身上都有闪亮的光点”时,一名学生竟然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老师,我身上有闪光点吗?”我听了这声幼稚的发问,心里感到一颤,循声而去,哦,原来是张韬阳同学。这时他的眼神充满期盼,脸上露出疑惑,望着他一脸的纯真,我马上说:“张韬阳同学,你身上怎么会没有闪亮之处呢?你热爱劳动,还有诚信的可贵品质。”当我表扬他拥有诚信时,不少学生马上举手反对,纷纷指责他言而无信,还列举了许多事例说明。但我依然为他据理力争:一次放学,我请张韬阳留下补写生字,但临到放学时,突然有家长找我谈事情,张韬阳找了我好几次都没找着,于是写了张留言条,说是第二天一早到校马上交本子。第二天一早,我刚踏进办公室,他就来交本子了。可见,他是个有诚信的孩子。尽管他做过不诚信的事,但只要诚心改过,依然值得大家的信赖。学生们被我的话打动了,没有再站起来反驳了,这时的张韬阳低下了头,似乎在反思,似乎在为以前所做的事感到惭愧。
  下课回到办公室,我也在反思:张韬阳是一个学习成绩比较差的孩子,分数经常在及格边缘,有时一不小心会滑向不及格,我知道他经常受到同学的嘲笑,因此他的心理是自卑的。由此想到:一个总是低着头、弯着腰走路的孩子,他的骨骼必然会变得弯曲;同样,一个自卑的孩子,在人前人后抬不起头来,他的心灵也必然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扭曲。孩子,需要昂起头来走路,需要昂起头来做人,我感到这是多么重要!课后,我找他谈了话,要让他学会面对现实、接纳自己,并善于扬长避短,发挥自身优势,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在今天的语文课上,我欣喜地发现张韬阳勇敢地举手发言了,尽管他所答的问题很浅显,很简单,尽管他的回答在其他学生眼里不屑一顾,但他能站起来,能主动发言了,可见他的心理开始拥有阳光了,虽然只是斑斑点点的阳光,但我相信,从今以后张韬阳不再是低头弯腰的孩子,一定是个抬头挺胸,坚强而快乐的孩子!
  还有一个事例,有一天的写字课,我一进教室就有同学跟我打小报告。“陶老师,我们的书包都被人翻过了”。” “我的铅笔不见了。”“我的故事书丢了。”嗡”的一声,我的头猛得涨起来。我知道,最棘手、最头疼的事又一次出现了,这已经是我们班第三次出现同样的事情了。趁着同学们写字的时候,我把班长悄悄叫到教室外面。他告诉我:“最近吴家敬同学上体育课时常常独自呆在教室……”听到这儿,我不由得想起上个学期吴家敬将同学的笔偷偷拿走那档子事。当时,我在办公室里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他也作了深刻的检讨,难道现在他又……回到教室,我的眼神不由自主地射向吴家敬,看到他那躲闪的目光,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一系列的问题在我头脑中闪现:他为什么还要拿别人的东西?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唉!这样下去这个孩子可真要毁了。
  于是,我决定要和孩子的家长再见一见面。看到家长焦急的眼神,无奈的身形,我想起一位老教师曾经讲过的一段话:“关爱像雨露,可以润泽学生干涸的心田;信任似春风,可以吹开学生禁锢的心扉。”经过反复考虑,我意识到:要想妥善解决这件事,必须对他施以关爱和信任。经过一翻调查,取得了一定证据之后,第二天课外活动时间,我趁着其他老师不在,把吴家敬叫到了办公室。就昨天发生的事与之进行了交流。刚开始他表现的还很顽固,无论你怎么问,就是死不认帐,见他这样,我便说,“吴家敬,我看到昨天同学们出去了,你在同学的位置上逗留,你在干什么?”经我这么一问,吴家敬终于对我道出了实情,承认了错误。看到他难为情的样子,我又小声问道:“你打算还把同学们的东西暂时保管在家里吗?还是交给我处理呢?”他说:“交给老师处理吧。”第二天,吴家敬把拿的别的同学的东西还给了别人。
  为了能够化解吴家敬与同学们心灵上的隔阂,我召开了一次特别班会,主题是“请大家相信:我能行!”吴家敬在班会上发了言,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退还了大家的东西。我带头向吴家敬表示了祝贺,其他同学也纷纷向吴家敬同学表达了各自的祝福……班会结束前,我对大家说:“同学们,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但是只要能主动承认错误,并且下决心改正它,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让我们为吴家敬同学的进步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同学们纷纷鼓起了掌,我看到了吴家敬的目光,那是一种自信与勇于改正的目光.
  一名教师没有能力点燃火种,但绝不能熄灭火种!面对眼前同样充满好奇和天真的孩子们,要珍惜,更要努力让每一个孩子的心中充满阳光,让每一个孩子在爱的抚慰下快乐成长。孩子的心灵是纯洁而美丽的,如水晶;孩子的心灵是脆弱而易碎。


教师育人故事 我的育人故事教师篇

本文来源:https://www.sxqingyun.com/lizhigushi/101387/

    热门推荐
    • 超甜哄老婆睡前小故事范文(通用3篇)

      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甜哄老婆睡前小故事范文(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超甜哄老婆睡前小故事

    • 我的立德树人故事小学教师范文(通用9篇)

      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立德树人故事小学教师范文(通用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第1篇: 我的立德树人故

    • 立德树人育人小故事简短集合9篇

      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立德树人育人小故事简短集合9篇,欢迎品鉴!立

    • 家风小故事的四年级作文【3篇】

      作文(composition)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风小故事的四年级作文【3篇】,欢迎大家

    • 红色经典故事范文(精选9篇)

      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已经发生事。或者想象故

    • 英雄王二小故事演讲稿三分钟集合5篇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英雄王二小故事演讲稿三分钟集合5篇,欢迎品鉴!英雄王二小故事演讲稿三分

    • 经典红色故事范文(精选12篇)

      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已经发生事。或者想象故

    • 电力事故事件反思心得体会【三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