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劳动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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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被人们赞誉为“城市黄玫瑰”、“马路天使”和“城市美容师”,主要负责街道卫生保洁工作,每年10月26日为环卫工人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卫工人劳动合同六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环卫工人劳动合同1
全市环卫职工:
今天是**省第**个“环卫工人节”。值此佳节之际,忻州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环卫战线的广大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环卫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广大环卫职工秉承“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环卫精神,不分酷暑严冬,奋战在清洁城市、改善环境的第一线,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我市在“三个大干城建年”和“集成创卫”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围绕“人人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忻州”这个主题,努力建设健康家园、卫生家园、美丽家园。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全市环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全市广大环卫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优良传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努力把我市环境卫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关心环卫工作,支持环卫工作,尊重环卫工人,关爱环卫工人,努力营造我从自己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人人重视环卫工作的新局面,共同为建设宜居宜业的新忻州做出新贡献。
最后,祝全市环卫职工节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2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户口类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
位。乙方应按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出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以满足单位第一线生产需要为条件提供全面服务。满足累计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超过工作时间每周累计不超过9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可集中休息、轮休、调休。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以下方式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
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工资制。
乙方月工资为¥元(大写:)
试用期月工资为¥元。(大写:)
第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25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60%的养老保险费和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
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单位的特点,依法制定了符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在甲方单位进行了公示和组织学习。乙方对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具体内容,已充分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执行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
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精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向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是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1、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补偿金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和解除或在终止合同2年内,乙方不得将其所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向其他同行泄漏。若乙方违反该条约定,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经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违反合同期限约定中途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是甲方培训乙方总的支出费用,扣除已经履行年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费用。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签名)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文化程度:
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工作,担任职务。工作地点位于。
第三条、适用范围:针对街道所有环卫工人、保洁员(含40岁以上老年环卫工人、保洁员)
第四条、工作内容:清扫保洁范围为街道安排的路段、区域环境卫生,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街道环卫工人、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街道要求准时上下班,严禁顶岗、代岗、替岗、脱岗,严禁在工作期间无故旷工,否则,发现第一次顶岗、代岗、替岗、脱岗、无故旷工扣除当日工资,发现第二次,当矿工半月处理,扣除半月工资,情节严重给予辞退。
(二)保洁制度实行“每天至少1次普扫,全天保洁”制度,工作时间为早上:6:30——8:30,中午:11:00—13:00,下午:14:00——19:00,(注:保洁员必须保证每天早上7:30之前把各自负责路段卫生清扫干净)
(三)必须穿着街道统一发放的环卫工作服和工作帽。
(四)环卫工人、保洁员如有生病等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需要_日止,其中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请假者,必须提前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或社区,经街道或社区同意方可请假,需请假1天由社区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办事处批准。
(五)发现环卫工人、保洁员无故旷工5天,视为自动辞职,街道将不再聘用,按照合同予以(终止劳动关系)辞退。
第六条、工资薪酬及保险。
(一)环卫工人、保洁员每月劳动补贴为930元/人,街道临时保洁员不参与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注(清扫凉都大道、大德路的保洁员每月劳动补贴为830元/人)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必须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
乙方:(签名并加盖手印确认)
年月
日日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4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10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别: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本合同为一年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服务岗位从事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对岗位的考核要求。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局机关统一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实行月工资制。乙方工资为元/月,电话费元/月,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元,试用期不享受电话费。
第七条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待工而未解除合同的,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为元/月。
第八条 保险福利待遇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其中,乙方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范、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教育。乙方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等;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乙方予以遵守,若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经济补偿与赔偿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应加付赔偿金。支付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第十六条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宝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相关股室考核评分标准
第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劳动争议处理若发生劳动争议,乙方可首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内容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已熟知本合同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6
全市广大环卫职工同志们:
金秋十月,硕果飘香。值此**市第二十七届环卫工人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体市民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我市环卫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良好的市容环境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品质。长期以来,我市广大环卫职工满怀对环卫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城市的无限热爱,大力弘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环卫精神,夏战酷暑,冬斗严寒,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用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换来了城市的洁净和美丽,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舒适、干净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别是在今年“迷人的**之夏”、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周和第二届中俄博览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广大环卫战线职工以扮靓**、塑造城市良好形象为己任,扎实推进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卫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向国内外游人和客商展示了靓丽、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为进一步提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作出了突出贡献。你们用优良的工作业绩证明了自己无愧于“城市美容师”的光荣称号。市委、市政府感谢你们,全市人民感谢你们!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崛起振兴的关键时期,面对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以及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环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广大环卫战线职工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你们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奋发进取,创新攀措,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勇创佳绩,再立新功。
环卫事业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重视环卫工作,努力为环卫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全社会倡导关注环卫事业、支持环卫工作、尊重环卫职工的良好风气。广大市民要学习和弘扬环卫职工的精神和美德,尊重和爱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自觉爱护城市环境的新风尚,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合力打造更加洁净、更加靓丽的城市风貌。
再次祝愿全市广大环卫工人节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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