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范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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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范文九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共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市经信系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强化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采取切实有限的措施打击震慑黑恶势力,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新福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委提出的“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围绕经信工作实际,结合创建更高水平“平安经信”工作,切实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力争通过努力,全市经信系统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明显加强,基层和企业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本单位不发生涉黑涉恶有关案件。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着力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深挖彻查、严肃处理系统内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摸排重点

  重点摸排以下10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涉黑涉恶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项目在建工地、企业生活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惡势力。

  5.在企业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6.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8.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的黑恶势力。

  10.有关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工作保障和职责分工

  市经信系统线索摸排组挂靠在我委企业服务处,由企业服务处处长王培基任组长,抽调企业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委直属单位、重点工业企业等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梳理;深入企业调研,发放企业是否受黑恶势力影响调查表,并分析建立相关台帐;收集到相关线索及时向市经信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报告,积极做好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能源处、电子处、软件处、消费品处、装备处、工艺处等行业处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民爆行业、石化行业、机械行业、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行业、电力行业、工艺美术行业、消费品行业、电子信息行业和软件行业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支持各行业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形成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统一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摸排深挖,对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工业领域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重点排查全市工业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是否有存在受黑恶势力影响干扰、敲诈勒索等不法侵害,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二是突出民爆、电力、输油气管道、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梳理倒查,对排查出来的线索或案件,及时报送市经信委及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构建“清”“亲”政商关系,继续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和落实兑现,依法化解我委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工业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杜绝企业家与黑恶势力相互渗透勾结,侵害地方百姓权益,维护安定和谐的投资环境。

  请各县(市)区经信(发)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信息报送,抓紧制定本单位对应的工作方案,并摸排收集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扫黑除恶线索,及时填报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情况表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报送我委企业处。

【篇二】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河北省、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黄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号)、黄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近年来,我乡坚决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未偃旗息鼓,特别是农村仍然暗流涌动,设局賭博、高利放贷、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问题有所抬头,暗地操纵“两委”换届、煽动上访聚集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势态,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市委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一一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一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一一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清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恶意煽动、组织、参与“非访”“闹访”,干扰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五)实施步骤。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初):实施方案下

  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一定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巩固强化前期成绩,取得扫票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

  (一)全方位排查梳理获取线索。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所负责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问题。

  (二)倒查已结、在办案件获取线索。派出所要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信访案件进行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并及时发现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润和不足。监察室要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巡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筛查,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维稳办要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信访案件进行筛查,从中查找涉黑涉恶线索。

  (三)发动群众举报一批线索。派出所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格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证人、鉴定人的威胁、恐吓、报复行为,完善人身保护措施,切实消除人民群众的思想顾虑。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公安机关核查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奖励。

  (四)全面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各部门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建立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台账和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汇总、专业研判和核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和人员。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要逐件核查,每一起线索都要落实核查单位、核查责任人,每一起线索办结后都要及时向举报群众反馈。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核查单位查否后却被其他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坚决追究原核查单位和核查人员的责任。

  四、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一)坚持打早打小。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带有涉黑涉恶苗头的犯罪团伙和人员,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确保及时打击、准确打击,打出成效,打出声威。2018年6月底前,要使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坚持除恶务尽。要坚持除恶务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体系,铲除经济基础,深挖“保护伞”,严防其死灰复燃。

  (三)坚持依法严惩。要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提高打击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以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依法严惩;对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一般参加者,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要严格执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有关通报制度,实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全程监督。

  五、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全面强化监督。监察室要把解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监察室和各职能所站要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密切协作,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坚持“一案三查”,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侦查。

  (三)加强执纪审查。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强化警示教育。监察室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一)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在党委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

  将专项打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职能所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综治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充实我乡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要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日常排查整治制度,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机制,深入排查整治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重点地区。对排查掌握的重点地区,应当加强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各职能所站要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日常性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三)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司法所应当加强黑恶势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黑恶势力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应当依法严格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员办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不称职的,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移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在2018年5月底前,认真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打击黑恶势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村“两委”换届做好准备;6月份,全面铺开换届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处理不合格党员,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实施跟踪问效,防止反弹,情况特别复杂、工作难度特别大的村,由乡领导同志包联。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机关一般干部作为包村第一负责人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明确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格人选标准,对不选什么样的人列出负面清单,加强选举程序监督,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当选村干部,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所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自觉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加强扫黑专业队伍建设

  (一)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队伍。派出所要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队伍,人员不少于5人。要挑选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同志作为扫黑专业队的负责人,培养成扫黑队伍中的拳头、尖刀。

  (二)加强扫黑专业队伍培训。制定扫黑专业人员联合培训计划,组织办案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九、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主体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拱卫政治安全、维护官庄大局稳定的重要内容,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夯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支持政法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工作部门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合理保障案件办理需要,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支持和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題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成立齐家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从司法所、监察室、组员办、宣传站、派出所、维稳办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室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微腐败”“小官大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组员办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村换届的组织领导,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宣传站要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工作成效和扫黑除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三)强化担当担责。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奋力拼搏,鞠躬尽瘁。对重点案件、重点区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列出清单,层层落实到部门、岗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扫黑除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要强化务实担当,勇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紧盯不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往深处做、往实处落。党委书记沈海洋对本乡扫黑除恶负主责,坚持党政“一盘棋”,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公安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本乡扫黑除恶负监管执法责任。

  (四)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扫黑除恶斗争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探索以乡镇为单位的对全体居民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斗争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1)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违法犯罪猖獗的;(2)对黑恶势力犯罪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3)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打击不彻底,没有摧毁组织体系、铲除经济基础、打掉“保护伞”的;(4)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移交,造成严重后果的;(5)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查究的其他情形。

【篇三】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 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中存在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当事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或不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2.解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他们朋友、亲属中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摸排,固定证据。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解戒人员等进行重新摸排,切实加强对四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挖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同时积极做好他们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朋友和亲属投案自首。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拓展举报渠道,收集证据。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对被举报的人员核实后作为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加强舆论宣传,壮大声势。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彬任组长,副局长向元宗、郑志辉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力争取得实效。目前,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等xx家单位联合印发《岳阳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岳市政法发[xx]12号),指导协调律师工作,要求律师协会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律师参加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市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市司法局要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篇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感,保持我镇安全工作大局稳定。根据上级扫黑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扫黑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我镇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村霸”、“保护伞”事件,铲除我镇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政府机构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及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断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乡镇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扫黑办决策部署,在卫计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政府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解决乡镇机构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乡镇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政府各机构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秩序、各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人民群众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乡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2019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我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2020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乡镇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干扰乡镇机构周边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预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第三阶段(2021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乡镇政府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重点打击对象

  1、干扰乡镇建设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

  2、干扰乡镇周边环境,危害就诊群众及卫生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

  3、欺凌工作人员甚至暴力伤人的违法、犯罪分子。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要坚持以政法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为主、医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县扫黑办汇报工作情况,建立我镇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篇五】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xx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xx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 (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篇六】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乱象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得到明显加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问题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防范、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民营企业家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3.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视频会精神,一方面,深入推进深挖整治,在破案攻坚、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行业治理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一方面,着力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推动长效常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加大攻坚力度,持续扩大专项斗争战果

  4.广辟线索来源。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电话)、网络举报邮箱、信访举报信箱、投诉举报信件等渠道,深化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搜集、受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5.加强线索核查。上半年,组织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对所有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没有查结的线索,按照分级负责、县级兜底、应查尽查要求,做到存量清零、动态清零、清仓见底。

  6.强化打伞破网。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查处与黑恶分子利益勾联、涉嫌失职渎职公职人员,有案不立、有案不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

  7.落实“一案一整治”。对收到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的“三书一函”,要针对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堵塞监管漏洞。

  三、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切实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8.持续打击假冒伪劣。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形成生产、流通领域全覆盖。

  9.严格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紧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10.深化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

  11.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剖析特种设备监管的难点、重点和热点,紧盯载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12.遏制传销蔓延态势。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涉传窝点摸排和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清查行动。

  13.整治广告市场乱象。加强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大移动端互联广告治理规范力度,强化“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

  14.加强价格和计量监管。加大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计量监管力度,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为重点,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打造诚信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5.深入整治网络乱象。针对网络交易市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6.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畅通12315热线,加大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强企业监管,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17.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依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持续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工作。

  18.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19.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处理。配合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涉黑涉恶企业信息查询、股权冻结,实时向社会公示。

  五、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20.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长效机制。借鉴推广…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以“食品小作坊园区”为突破,探索“无黑无恶”创建行业治理新模式。在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

  21.健全依法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建议,日常监督、动态监控等发现的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通过整治一批市场乱象,打击一批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

  22.健全人民满意长效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放心消费”创建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我市消费环境指数。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23.加强督促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县、市、区局、基层所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及时转化调研成果,不断提升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水平。

  24.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扫黑除恶先进及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增强教育警示效果,展现更多市场监管重点亮点工作。

  25.加强工作保障。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专人专班”。

【篇七】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20 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成家庄镇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六个全部四个明显”。“六个全部”即: 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部摧毁、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部整治、长效机制全部健全;“四个明显”即: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 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占运输市场、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集贸市场从事垄断性经营、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求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三)在交通道路上,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和“碰瓷”、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恶不犯、小恶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六)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势力”;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

  (xx)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20xx年春节前后,动员部署,初见成效。各级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支村两委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一阶段,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第二阶段: 20xx年春节后至年底,摸排取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 2019年,重点攻坚,深挖彻查。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 2020年,全面肃清,夺取全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机制

  (一)构建大宣传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柳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柳政法〔20xx〕7号)文件精神,要精心策划主题,积极跟进报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战果,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全镇营造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发言人作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理的重大涉黑案件,有针对性地讲清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消除社会误解。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建立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各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逐户排查摸底,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镇派出所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要对xx 年以来的黑恶线索、黑恶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从中进一步深挖犯罪线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镇纪检要充分利用信访举报途径,发现和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组织部门要指导基层党组织,注重从基层、从群众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信访办要注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各村要对摸排出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所有摸排出的线索逐条进行核查,要深入进行串并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对于重大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核查,必要时实行督办、上提一级、暗访核查、异地用警、异地核查等措施,切实做到“线索必核,核必见底”。

  (三)各村委齐抓共管机制。各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成员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 建立组织纪检联动机制。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对发现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基层政权的、插手基层事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镇纪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要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即: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纪委、组织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要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消除后顾之忧。

  六、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彦平兼任。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资料信息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四个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规格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固定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一) 综合协调组

  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收集、梳理、分析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各类信息,掌握工作趋势和动向,把握规律性特征;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跟踪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疑难复杂案件,对重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交办督办。

  (二)资料信息组

  组长: 镇人大主席

  负责每日收集各村委报送工作信息,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对信息整理分类,编发信息简报;准备会议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主任科员

  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等进行宣传。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 镇纪检书记

  对各村委贯彻落实镇领导组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每年对各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考核排队。其他班子成员同时负责包村督导任务。

  七、职责分工

  1、镇综治办: 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职能。

  2、镇纪委: 做好黑恶线索“双移交”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健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职务犯罪防范体系,严防公职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3、镇组织部门: 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发现、培养、使用一批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黑涉恶的、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政干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对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坚决予以清退。

  4、镇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运用警综平台和情报平台,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管理、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台账,落实举报奖励,完善对举报人、证人等进行奖励和保护制度; 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逐条深挖细查,根据需要对大要案件实施指定管辖、异地用警或提级侦办;结合打击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双移交”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纪检部门同步查处; 加强对黑恶犯罪线索的核查和犯罪证据调查,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与政法各单位紧密做好案件程序衔接工作。

  5、镇宣传部门: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会同综治办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深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6、镇教办: 组织排查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信息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派出所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7、镇民政所:建立健全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监管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团和违法违纪行为,排查黑恶势力渗透社团或组建社团线索,以及插手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的违法线索。

  8、镇司法所: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控; 加强监外执行审前调查工作; 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涉霸案件报告制度; 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9、镇国土资源所: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抢占资源、非法开采、违法占地、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严格执法,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以及未经规划许可,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法占道,故意破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充分履行业监督职能,抓好建筑行业的流动人口管理,排查其参与黑恶势力线索。

  10、镇交通所: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1、镇水利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强占水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察; 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河道、水库等的管理。

  12、镇农技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扰乱农业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农村的财务管理。

  13、镇文化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化行业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结合“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加大对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14、镇卫生院: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的监管。

  15、镇信访办: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组织策划群体上访、非法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16、镇安监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非煤矿山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委共同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案件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各村委要保证扫黑除恶所需经费足额到位;镇派出所要配齐配全一线办案民警执法装备。加强科技保障。大力推进公安技侦、网侦、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建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提升科技战斗力。加强人员保障。镇综治办要抽调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加强安全保障。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打听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对侦办的案件调查材料,不能外泄和随意调阅; 确因工作需要调阅的,须报经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主要领导同意。

  (三)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监管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篇八】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我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工信局工作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监管,排查发现和通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着力打击重点工信领域和商贸流通企业黑恶势力。

  二、工作目标

  工信领域和商贸流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县重点工矿企业、民爆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受涉黑涉恶干扰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工信领域经济秩序进一步改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

  (一)工信领域和商贸流通企业生产建设中煽动闹事、组织人员集体上访、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二)非法制造、持有、私藏、储存、携带、运输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三)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和配送食盐的黑恶势力;

  (四)非法侵占国有工业企业资产的黑恶势力;

  (五)在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中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锡盟、以及县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全年组织2次以上的专题学习,要把扫黑除恶的各项政策精神纳入学习计划,推动工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继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面宣传热度,在工信领域和商贸流通企业显要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宣传画,并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例,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工信行业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同工信领域和商贸流通企业存在黑恶势力的斗争,在全行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新一轮线索排查摸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黑恶势力可能涉足的工业领域特别是民爆行业、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挖掘,开展新一轮的线索摸排工作,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取证。

  (四)建立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配合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工作,加强与公安、扫黑办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强化合作,建立工信与司法机关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联运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科室工作 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立即上报;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督导整改汇报制度、线索台帐管理与定期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与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篇九】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x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全市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和市扫黑办关于开展“七查七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全力打好全国部署开展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助推平安x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开展“七查七摆”行动,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整改突出问题,弥补短板弱项,推动全市x系统准确把握专项斗争前进方向,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履职担当,达到扫黑、打伞、治庸、治乱、强基、建制一体推进,夺取x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全面胜利。

  三、工作任务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开展“七查七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梳理总结x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查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履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摆各单位主要领导谋划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行动。

  重点查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推动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突出情况;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抓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检查考评、简报编发、宣传推广、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谋划部署和推动落实能力。

  二查“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落实情况,摆承诺以后接受监督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与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签订的“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工作,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各业务领域责任,按照“清仓见底”的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解决线索摸排不细致、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彻底的现象;核查签订“落实领导责任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后接受各方面关于“无涉黑涉恶问题”检查监督情况。

  三查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督导我省第一次对接反馈的涉及x系统x个方面x个问题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及市x局印发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逐项查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查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摆“一案一整治”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进行逐条梳理分析,落实案件跟踪督办,对移交线索实行限时查处销号,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深挖彻查案件中涉及x领域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对查不属实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实行提级复核,进一步做好后续家属答复及情绪安抚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五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及问题线索反映的行业监管问题,摆乱点乱象整治、长效机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问责情况。

  1.在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严力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活动异常社会组织,整改超范围开展活动社会组织。坚持集中执法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市、区县纵向联合执法,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横向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对非法活动的社会组织坚决予以查处,特别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的社会组织会同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2.不断强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及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切实深化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错保、漏保”问题发生。

  3.持续整治殡葬行业乱象。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运尸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涉案车辆、嫌疑车辆及相关人员的打击力度;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厉查处医疗太平间从业人员违规超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等行为;配合城管部门,推行指定区域祭奠,加大对主城区市民每逢祭祀节日在城区大街小巷烧纸行为的治理。

  4.深化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继续配合市委组织部,深入排查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对2019年集中“联审”清理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把受到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居委会成员纳入台账管理,及时予以清理并依法补齐配强。按照市政府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拓展“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和领域基层党组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持续整治“村霸”问题,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全面纯洁村干部队伍;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化解村级各类矛盾纠纷,做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防范黑恶势力和“村霸”问题滋生蔓延土壤。

  六查线索核查新突破新进展,摆查摆后的斗争成果、工作成效。

  在“七查七摆”行动期间,持续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核查攻坚行动,6月底前,所有上级交办、主动排查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在时限内全部核查完结,实名举报的全部做出答复,实现全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的目标,并持续抓好巩固。

  七查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摆具体问责追责情况。

  通过案例剖析、政策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自身做起,以落实为标准,对部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从政治上审视,按照x市x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失职失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依法依规对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四、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七个方面工作要求,开展问题集中查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整改。

  2.集中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对在“七查七摆”期间集中查摆出的问题和涉黑涉恶线索,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于每月21日前报局扫黑办。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整改,6月23日前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市x局扫黑办。

  3.巩固提升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梳理提炼“七查七摆”行动中成熟的经验,转化为本行业、本部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总结“七查七摆”行动,形成工作总结,x月x日前报市x局扫黑办。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行动。开展

  “七查七摆”行动,是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安排部署、提升x领域专项斗争水平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检阅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漏洞和薄弱环节的有效途径。全市x系统要全面把握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要求,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对本区县、本单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实事求是查找问题,集中精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坚持深挖细查,落实整改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列出的主要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对照查摆。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拿出具体措施开展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解决的,要拿出系统性的专项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推进整改,并全程跟踪,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翻过、漏洞不堵住不放过、短板不补齐不放过”。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信息化管理,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在指导补选出缺村居委会成员时,要集中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全市x干部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醒,各单位安排专人开展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防止发生负面舆情。积极推进专项斗争信息化,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做好线索办理及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核准核实专项斗争基本数据。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导整改。特别是对服务对象面广、监管资金量大、特殊服务人群杂的业务领域,更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继续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度x工作要点,严格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2023年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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